临时性业务超范围开票处理-牛彩网正版

中文 | english | 日本語
 
 
行业动态
您的当前位置:牛彩网正版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动态
临时性业务超范围开票处理
日期:2021-07-06  人气:74


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,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,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?

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: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)及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》(税总货便函〔2017〕127号)规定,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特殊情况下,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。

因此,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,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,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,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。


本文转自:国家税务总局

 
上一页: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有几档?
下一页: 《印花税法》立法通过,十大重要变化点值得关注 返回>> 
 
网站地图